1、项目编号:THXZB2021-1024
2、项目名称:2021年西安长安区教育局金茂府小学(长安十小)2期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229,6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1,398,600.00元;
第2包: 1,531,000.00元;
第3包: 1,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第一标段:图书馆建设, 1 项, 预算金额:1,398,600.00, 项目概况:纸质图书一批、图书电子管理系统、自助借还书机及装饰改造等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图书馆建设(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第2包: 第二标段:校园网络建设, 1 项, 预算金额:1,531,000.00, 项目概况:长安区金茂府小学采购安防监控设备、校园网络设备、校园广播设备、前端设备、校园电话设备等相关内容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校园网络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第3包: 第三标段:空调设备采购, 1 项, 预算金额:1,300,000.00, 项目概况:空调挂机、空调柜机、中央空调(多联机)等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空调设备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18 00:00:00 至 2021-07-0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第一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 提供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于第二及第三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02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二期南楼16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第一标段:图书馆建设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2包: 第二标段:校园网络建设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3包: 第三标段:空调设备采购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注:1、领取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领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二期南楼1602室。谢绝邮寄。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请投标人按照西安市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截止时间: 2021-06-17 09: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二期南楼1602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长安区长兴南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529854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鹏、梁乐乐、朱子轩
电 话:029-88210791-80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二期南楼16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