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6-1066
三、采购人名称: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49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32958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共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护理、检查类仪器、第二标段:感染控制类设备、第三标段:妇科专用治疗设备、第四标段:中医康复、口腔治疗小器械、第五标段:放射类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52.232万元;第二标段:16万元;第三标段:41.5万元;第四标段:9.84万元;第五标段:35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适用于第一至第五标段):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参加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是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设备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原件);
(5)提供投标主要设备(前置※号)生产厂家或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厂家直投无需提供);
注:设备授权链应完整,如果是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授权书,应附设备生产厂家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提供2014年10月至今两年内同类设备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递。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14:00前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体育宾馆4楼第一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爱莉 电 话:029-88210791
电子邮箱:sxthxzb@163.com
开户名: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吉祥路支行
账 号:504011520000027562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