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长安一中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部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一中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部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7-103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西四府村甲字2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32958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长安一中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部室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中学心理管理系统 | 套 | 1 |
2 | 心理探究仪 | 套 | 1 |
3 | 身心反馈训练系统 | 套 | 1 |
4 | 智能音乐放松椅 | 套 | 1 |
5 | 心理沙盘(团体型) | 套 | 1 |
6 | 智能击打宣泄系统(二代) | 套 | 1 |
7 | 智能呐喊宣泄系统(一代) | 套 | 1 |
8 | 自信天使引导系统 | 套 | 1 |
9 | 团体心理拓展工具箱 | 套 | 1 |
采购预算:305050元
项目用途:长安一中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部室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参加谈判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提供投标主要设备(前置※项)合格证及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主要设备(前置※项)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原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
(6)谈判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定期服务培训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培训;(提供相关证明)
(8)提供2014年4月1日至今相关行业同类项目类似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7 日至4月19 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递。投标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14:30前
2、谈判时间:2017年4月27日14:30整
3、谈判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九、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爱莉 电 话:029-88210791 转 804
电子邮箱:sxthxzb@163.com
开户名: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吉祥路支行
账 号:504011520000027562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