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高井一路北段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高井一路北段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7-1058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32958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为安康中心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及一江两岸景观提升PPP项目的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需选定监理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费率上限:基本收费为建安费的1.2%
项目用途:安康市高井一路北段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磋商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参加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监理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工程监理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磋商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2015年7月至今两年市政行业监理服务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8月2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
九、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16:00前
2、磋商时间:2017年8月8日16:00整
3、磋商地点: 安康宾馆四楼小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爱莉 电 话:029-88210791转804
电子邮箱:sxthxz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99080286102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行号:308791011055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