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人民政府(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哑柏镇哑翠路什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尹科长
电话:029-851483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
联系人:王天鹏
电话:029-88210791转801
传真:029-88210791转801
项目概况: 哑翠路什字排水工程
项目用途: 解决积水问题
采购预算: 23857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6、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发售时间:2018-12-26 20:49:16至2019-01-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递。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5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15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10791转801
2、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4、账 号:129908028610202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