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四类道路“五化”提升工程作业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20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9-85292331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
联系人:戴工
电话:029-88210791-801
传真:029-88210791-803
项目概况: 长安区四类道路“五化”提升工程作业设计
项目用途: 道路提升
采购预算: 72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须提供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供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原件); 5、本项目拟派负责人须提供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中,无严重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发售时间:2019-04-17 09:00:00至2019-04-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谢绝邮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8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4-28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10791-801
2、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4、账 号:129908028610202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