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已定于2016年5日9日14:00分在西安市长安北路18号省体育场内体育宾馆4楼第一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变更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6-1021
三、采购人名称: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南路与韦曲南街十字北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8210791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一)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第六项评分标准变更为:
1、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企业资信:
原“2、投标产品具有红外触摸发明专利证书、显示屏后壳结构专利证书、电路板抽拉结构专利证书、多路音视频信号及USB信号切换装置专利证书、环境光自适应系统专利证书、控制面板专利证书、操作系统切换装置专利证书,每项0.5分,满分得3.5分;”变更为:“投标产品具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大屏1型环境产品认证、IECQ合格证书(计0-3.5分)”;
原“3、投标一体机设备具有由教育部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出具的产品监制证明文件,得1分;”变更为:“投标一体机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中国交互平板行业领军企业荣誉证书(得1分)。”
原“5、投标一体机设备制造商需获得仿真实验室软件著作权证书,得0.5分;”变更为:“投标一体机设备制造商获得交互平板配套软件《教育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计0.5分)”
2、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现场演示:
整机性能中“2、具有内置前朝向的2*15W扬声器,(提供国家级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得2分”变更为具有内置前朝向的2*15W扬声器得2分;
硬件参数中“3、屏体左右两侧具备快捷键且数量不少于15个,得2分”变更为屏体左右两侧具备快捷键得2分;
软件演示部分中“4、提供TOOLBAR图标自适应分辨率” 去掉此项,软件演示分值不变。
(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 月16日14:00前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 16日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长安北路18号省体育场内体育宾馆三楼第二会议室
(三)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杨翠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10791转804
特此公告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